豫科〔2016〕1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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