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豫组通〔2023〕27号文件要求,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中原英才”计划(引才系列)中的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准确把握推荐申报条件和时间节点,抓紧摸底调研商贸、物流、科技等服务业领域,挖掘符合条件的人才,做好指导和审核工作。
二、准确把握申报条件。申报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
2.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
3.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协议(如已签合同或已正式到岗,其合同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对能全职回国工作的可适度优先和倾斜。对个别需要破格引进的海外创新人才,须做特殊说明。
三、按时反馈申报名单。请于2023年7月13日前梳理出来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名单发至服务业科邮箱bafgfwyk@163.com
联系电话:8681660
2023年7月5日